食品添加剂不得被滥用

2016-07-09

国家食药监总局2月2日公布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,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24.8%。主要是部分样品有防腐剂、甜味剂、膨松剂和着色剂滥用问题,占到添加剂不合格样品量的95%以上,其中防腐剂占到49%。这些被滥用的各种剂分别是什么?让我们请教营养师杨娟。

  问:什么是食品添加剂?防腐剂、甜味剂、膨松剂和着色剂分别又是什么?

  答: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、香、味以及为防腐、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,其中也包括营养强化剂。食品防腐剂是能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、延长食品保质期的添加剂。它的主要作用是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。甜味剂是赋予食品或饮料以甜味的食品添加剂。膨松剂是使食物制品具有膨松、柔软或酥脆特性的一类物质,主要在小麦粉为主的焙烤食品中添加。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,是赋予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。

  问:是否没有添加剂的食品最安全健康?什么情况下可以(允许)使用食品添加剂?

  答:并非没有添加剂的食品最为安全健康。在很多情况下,如果没有合适的添加剂,加工食品反而更不安全。譬如油脂,在空气中放上十来天就会氧化变质,产生“哈喇味”,但油炸方便面的保质期却是半年,而且不会有味,其中起作用的便是添加了抗氧化剂。

 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;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;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、掺假、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;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;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。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: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;作为某些特殊膳食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;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,改进其感官特性;便于食品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或者贮藏。

  问:提到食品添加剂,人们往往会“谈虎色变”,如何正确看待食品添加剂?

  答:食品添加剂在适量的范围内使用对人体无害,也就是说我们不应反对食品添加剂,但是应该反对违规添加(过量添加)和非法添加物!非法添加物如罗丹明B、苏丹红、过氧化苯甲酰、富马酸二甲酯、硼砂等,它们不是食品添加剂。